请注意,彩票售票处成为“洗钱”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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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彩票售票处成为“洗钱”渠道!

“购买高额彩票的彩民必须实名登记,一旦发现异常资金,避免风险……”近日,湖北省襄阳市香洲区检察院检察官就一起利用彩票店“洗钱”的案件走访辖区部分彩票店,进行法律宣传,提醒经营者避免成为“洗钱的工具”。 2024年10月上旬,有消息透露,王先生经营的彩票摊位来了一位“大客户”。刘先生说,他想在足球彩票上赌一大笔钱,于是他向王先生的银行账户转了5万元。这时,王某收到了银行发来的防诈骗短信。银行将这笔钱标记为风险账户,无法再购买稀有彩票。刘先生立即要求退款。由于这笔金额属于风险管理范围,王先生只能到银行柜员处办理。提取现金。工作人员多次警告其金额危险,但王某坚持提取现金,并将5万元交给了刘某。 经过几次手术,王先生不仅没能卖出高价值的彩票,还“陷入困境”。经查明,这些资金是通过电汇诈骗被盗的。公安机关接到国家反诈骗大数据平台举报后,立即开展调查。刘某、王某接到警方电话后赶到现场,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2025年2月11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当时我就意识到资金出了问题,但没想到自己会铤而走险,受到伤害。”事发后,王某后悔不已,家人主动代表受害人赔偿损失2万元。后t公开审理中,2025年3月18日,香洲区检察院对王先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王先生自首,赔偿了被害人损失,系共犯。根据死刑反向移送的相关规定,刑事检察部门将案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审查。 经查,王先生明知资金来源有问题,仍协助汇款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应予处罚。2025年3月19日,法院向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出具了《起诉意见》。依法对王先生给予行政处罚。 虽然本案中没有发生彩票交易,但这个方案并没有什么不同。当负责检察官检查时翻阅档案后,他发现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刘某受上级指使,前往襄阳市各地寻找彩票店实施犯罪。犯罪嫌疑人在微信中添加了50余家彩票店老板,并四次转移诈骗彩票购买资金,共计14.5万元。经香洲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刘先生因隐瞒、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王先生等彩票店经营者因缺乏法律知识,成为‘洗钱工具’,反映出彩票销售行业风险防范和管理的不足。”负责检察官表示,法院将案件线索移送襄阳市检察院,是为了防范和解决彩票领域的风险隐患。 2025年4月22日,襄阳市检察院发布社会意见针对上述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治理查处建议,在依法开展监管工作的同时,督促辖区内彩票机构引进大额预约、实名登记等制度,利用大数据进行账户核验。跟踪实时和早期警报的家庭交易,以快速检测异常资本流动。同时,我们将加强公关宣传工作,结合案例进行详细解读。截至11月,各地已为1000余名员工举办了10多期培训,内容包括防范电子欺诈、制止大量可疑交易、有效减少“洗钱”风险蔓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