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消费者失去“国家补贴”,损失由谁承担?

荆楚网讯(通讯员 黄婷)湖北“国家补贴”不断释放“真金白银”的消费潜力。然而,“国家补贴”支持的活动种类繁多,开展时间却很稀缺。如果你不小心,你可能会错过巨大的折扣。 近日,湖北省宣安县孝关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国家补贴政策的门窗定制合同纠纷案。商店没有通知顾客何时领取“国家补贴”,消费者无法及时领取,导致他们失去了1000元补贴。法院将如何解决双方的纠纷? 2024年9月,消费者杨先生在经销商处以28800元定制门窗,双方签订了定制合同。 2024年11月获得湖北省“国家补助”。当杨先生得知自己定制的门窗符合政策时,他告诉承包商表示他想享受20%的补贴。该公司表示,尚未获得资格,一旦申请获得批准,将另行通知。在第二轮“国家补贴”结束前一小时,店家通知杨某拿不到优惠券,引发诉讼。 庭前调解阶段,审判长耐心听取了双方意见,认定中心问题是未申请“国家补贴”凭证的一方是否有罪和责任。 店主说:“我们签合同的时候并没有‘国家补贴’。”应小燕先生的要求,我们店去申请了资质。店里总是很忙。第二轮最后一天我想起来了,赶紧发消息,但还是输了。”杨某认为,自己没能拿到补贴券是因为商家没有及时通知他,补贴金额将由会员店承担,会员自行承担。商店将无权要求支付相应金额。 “我错过了折扣,因为我在等待卖家的通知。” 法官向双方解释,优惠政策实行“先到先得,送完即止”的制度。经销商不应向公众声称自己提供“最优惠”,消费者自己也应及时关注相关政策。双方都有一定的缺点。庭审中,官方解释法律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商家主动减免了部分金额。杨先生当场支付了4000元,双方达成一致。 古贝补贴政策的基本内容属于公共关系的范畴。作为保险红利直接受益人的消费者不应过分依赖公司的沟通。相反,他们应该通过授权渠道积极寻求信息通过官方公告、新闻稿、政府关系平台等方式,及时了解政策详情和申请要求,避免因信息延误而丧失权益。此外,经营者必须诚实守信,尊重合同,不得利用信息不对称、条款模糊等侵害消费者权益,不得通过合法经营、合同经营牟利,不得盲目承诺、违规经营,影响销售。